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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海口市“头号”黑社会大哥是谁?海口市落网黑老大“实力”及“罪行”公示! 玩车小百科 3天前

    信息发布者:hihkqsdp_chh0gzlo3z6
    2019-12-17 13:48:29    来源:反腐利剑   转载

       12月13日上午,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闻发布会,就海口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亮点和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发布会现场。伍凤妹 摄

    据介绍,自2018年1月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海口市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坚决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截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涉黑涉恶审查逮捕案件127件583人,受理涉黑涉恶审查起诉案件74件619人。其中,市检察院受理涉黑涉恶审查逮捕案件31件161人,受理涉黑涉恶审查起诉案件8件254人,提起公诉5件180人,已判决3件99人,其中包含甘波、赵建灏等5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典型案例,范围涉及民生工程、非法放贷、生态环境、矿产资源、交通运输、涉黑干部等多个领域,形成了对犯罪的强大震慑,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感。

    同时,始终坚持客观准确的办案原则认定黑恶势力犯罪,全市检察机关共改变公安机关以涉黑涉恶定性案件6件,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18人、不起诉7人。在办案中深挖细查,主动摸排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85件,“保护伞”线索53件,共追捕犯罪嫌疑人26人,追诉52人,助推形成以破案攻坚开路、以“打伞破网”断根、以“打财断血”绝后的扫黑除恶强劲攻势。

    目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进入爬坡攻坚的关键阶段,下一步,海口市检察机关将持续发力、全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

    甘波等54人案

    2013年,海口市政府对江东地区进行大开发之后,甘波纠集陈某红、李某智等人,以亲属、同乡、狱友为纽带,大肆网罗大批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加入该团伙,充当打手和帮凶,据此盘踞江东一带,形成一个层级明确、人数众多、势力庞大的组织。

    组织成立以来,通过暴力威胁、煽动闹事等手段,强揽“江东大道一期”“滨海路二期”“如意岛”等江东地区多个主要工程,对江东地区的工程建设行业形成非法控制,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经济和生活秩序。与此同时,长期开设赌场,供养组织成员,大肆行贿,寻求“保护伞”的保护、包庇,为组织成员通风报信、包庇纵容,帮助该组织获取非法利益,严重损害了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甘波等54人涉黑案件,涉案人数众多,涉及江东地区民生工程等重要行业、领域,公众关注度高,是市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赵建灏等18人案

    2016年年初,赵建灏、李某宝、林某龙、刘某斌、林某龙共同成立海口伍洲信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伍洲公司),利用“套路贷”模式非法敛财。伍洲公司在没有放贷资质的情况下,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通过签订单方不对等的空白借款合同或虚假借款协议等“套路贷”方式,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该公司主要以放款快速、手续简单等优惠条件为诱饵,诱骗被害人至公司办理相关贷款业务。

    同时,利用被害人急需借款的心理,诱骗被害人签订单方空白的车辆过户协议、房屋租赁合同等文件,蓄意制造违约陷阱,以被害人“车辆GPS信号消失”“二次抵押”“信用不好”等理由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随后在催收时,采用殴打、拘禁、挟持、威胁、体罚、滋扰等多种违法犯罪手段,向被害人及其亲属逼要非法债务,以达到非法侵占被害人财物的目的。

    赵建灏等18人涉黑案,是海南省首例涉黑“套路贷”案件。市检察院通过对赵建灏等18人涉黑组织“套路贷”的打击,既依法惩治非法放贷犯罪活动,又保护了正规的小额金融贷款公司,规范了相关公司、行业的金融贷款业务,切实维护海南金融市场秩序。

    王世健等27人案

    2004年9月26日,王世健因犯抢劫罪被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2009年1月21日刑满释放。出狱后,王世健利用其坐牢及吸毒的恶名,以同族、狱友、毒友关系为纽带,相继纠集被告人王某立、王某乾等前科劣迹和社会闲散人员,在甲子镇长昌煤矿周边砖厂有组织、有计划地实施非法采矿、敲诈勒索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王世健等27人涉黑案,该案涉及犯罪事实和违法事实达40余起,涉案金额达两千余万元。通过对于该组织的打击,有力地保障了甲子镇及周边等矿产资源、生态环境,彰显了检察机关尽职履责的决心与担当。同时,一并铲除原甲子镇派出所副所长邢增能这一“保护伞”,防止黑恶势力进一步向基层政权渗透,还人民群众一份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

    陈恒贵等61人案

       陈恒贵、黎某、王某敬等人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其三人纠集60余名团伙成员成立所谓“公司”,网罗一批违法犯罪前科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充当打手以及巡逻举报的地下执法队,管理严格,分工明确,层级分明。该组织以“公司”的名义从广东徐闻偷运活体禽畜入岛,以恶意举报的方式逼迫货主通过组织安排的渠道进行偷运,向货主强行索要高额保护费,并收取船费、码头费、人工费等诸多费用。

    同时,该组织架设了一条从广东徐闻红坎、北港码头至海南海口麻余、东和码头的海上偷运通道,并安排大量成员在琼州海峡两岸对偷运活动进行监督,轮班在海口、澄迈、临高等市县的沿海地段进行巡逻,举报组织以外的偷运活动。

    陈恒贵等61人涉黑案,是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检察院所办理的第一起涉及“运霸”“菜霸”的典型案例。该团伙所涉及的“菜霸”“运霸”等领域更为隐蔽、更加深入,逃避打击能力显著增强。通过对于该团伙的从严从快办理,有助于稳定海南本地活体禽类的销售价格,有力维护全省羊肉市场和本地羊品牌,亦对建设海南无疫岛产生积极影响。

    王绍章等20人案

    王绍章等20人涉黑案,涉及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一带关于村霸、村民基层组织的典型案件。

    2010年以来,海口市观澜湖地区大开发,带动周边地区土地升值,王绍章为侵吞国扬村委会地区土地,凭借其早年在海口市琼山区府城一带经商获取的经济实力,以宗亲关系为纽带,相继纠集王某师、王某科等人,采取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在国扬村委会地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故意毁坏财物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使当地村民产生了严重的心理恐慌,致使当地村民人人敢怒不敢言,村民对基层政权失去信任,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目前,市检察院尚有林某某等16人涉黑案、沈某等18人涉黑案件仍在加班加点审查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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